我一直以为,一见钟情应该是栀子花拂过的白色连衣裙;或者是回头一笑百媚生;
再不济,可能是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双眼皮贴像美猴王(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)
但怎么也没想到,一见钟情的是419。
张曼玉: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第一次见你就和你上床,第二次见你又和你上床,第三次呢。
黎明:第三次你也是在我家过的。
《一见钟情》里给了答案,只一次的话,可能不会;但是3次的话,会的。
第一次,他们分别从酒吧出来,黎明喝醉了酒,在张曼玉的作品墙边撒尿,那是她的梦中情居-苏西路岛。就像小狗标记底盘,黎明闯进了她的生活,他们在出租车上激情一夜,张曼玉丢了一只鞋。
这个时候,他们是纯粹的。
黎明不是硅谷的天才IT工程师,张曼玉不是离异带娃单身妈。
一对寂寞的男女在一个普通的夜晚一起探索了快乐。
可惜,张曼玉沉沦了,她甚至没有精心制造偶遇,而是直接去酒吧捉人。
结果成了捉奸,虽然并没有立场。
但幸运的是,黎明追了出来,于是在黎明的工作室,他们有了第二次。
黎明真是浪子啊,张曼玉只不过为他做了一顿早饭,又买了一些厨具,他就慌了。
到底是“不习惯别人入侵自己的生活。”
还是“不敢随意接受别人坦诚的爱意呢?”
宁浩在《心花路放》里说:我只是想和她试试,没想到她给我煮了一碗面,关键里面还放了鸡蛋
以前不懂,原来男人是这么想的。
可是张曼玉呼人救他的时候,他一定超级动心吧,不然怎么会有第三次,还有后面的无数次。
在我准备请你退出我的世界时,你带着千军万马,来救我了。
这种级别的梦幻,英雄当然也会心动。
张:你几岁?
黎:三十三,你呢?
张:三十三。
张:三十几岁的女人有什么好玩的。
黎:是啊,没什么好玩的。
张:那你为什么选择我?
黎:因为我爱你。
张:好吧,还有一件事我干脆也一起说了。
黎:什么?
张:其实我三十五了。
好可爱啊,看到这段的时候嘴角真的完全不受控制,好甜。
我在电视机前陷入热恋。
我为你创建了一个王国,这个王国所有的子民都知道:我好爱你。
前有每人送给大嫂一束玫瑰花求原谅,
今有兄弟连加微信发红包表爱意,
果然,拿得出手的爱就是让世界都知道,就是要不管不顾的秀恩爱。
《一见钟情》好像是《甜蜜蜜》的番外,张曼玉和豹哥结婚生了孩子,后来被抛弃;和干成一番事业的黎明重逢相爱。
可惜他们的重逢有些荒诞,因为事业来的背叛也格外痛苦-亲耳听到自己的爱人被玩弄,而且评价只是一般般。(但是玩弄了黎明的那个姐真的好女王,哈哈哈哈我好爱)
结局那只鞋和流浪汉:“Hold to the day when you and I meet.”
可是我等了好久,你快点来。